任职要求
报名应聘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应具备相应水准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配偶、父母未在仓山区辖区内担任律师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