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热爱消防救援工作,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西部地区招录的可以降低至初中以上);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术合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