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优先从应届和往届贺州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防贫监测信息员、乡村振兴协理员等人员中选聘,原则上具备“一肩挑”培养潜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