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教师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长春市教育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
地区
市直
主管部门
长春市教育局
招聘单位
长春开放大学
岗位名称
汉语言文学教师
岗位职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类型
财政拨款
招聘人数
1
招聘形式
面试
进入面试比例
1:3
咨询电话
0431-82857709 0431-82857710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58
备注
报考条件
性别
不限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所学专业
研究生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0501)
其他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一级学科)(0501)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