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能够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坚决拥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优良,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扎实肯干,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截止报名日,不存在尚在影响期的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任职经历: 政治能力过硬,政治立场积极向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业务能力过硬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能够胜任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系统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以下范围: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担任仓储类企业正职及相当职务满1年及以上;或担任正职以上更高层级职位(含相当职务)满1年及以上。 仓储类企业正职及正职以上更高层级职位(含相当职务)的任职经历可合并累计计算,累计任职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视为符合任职年限要求。 担任仓储类企业副职及相当职务满2年及以上。 仓储类企业正职、副职及正职以上更高层级职位(含相当职务)的任职经历可合并累计计算,累计任职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视为符合任职年限要求。 具有粮食储备、仓储企业上述任职经历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