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阿坝州户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具备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文字写作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开除学籍、军籍的; 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