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能胜任处方调配、用药咨询等工作。有责任心,踏实肯干,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精神疾病隐患,有长期工作打算并能坚持长期工作。具备适宜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