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高校教师,有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男性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65周岁(1961年1月及以后出生)。讲学教师应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10年及以上。身体条件适应工作、生活环境。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不得报考原退休单位岗位。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