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人员(含储备人员)
3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3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司法辅助人员(含储备人员)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18-35周岁(1990年1月—2008年1月出生),限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5cm;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中技;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与责任感强,服从岗位安排; 具备与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拥有良好的沟通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分析判断及贯彻执行能力; 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损害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报考条件
性别
限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5cm
学历信息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中技
专业
专业不限
出生日期
年龄18-35周岁(1990年1月—2008年1月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