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应聘年龄为18至4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三个乡镇脱贫户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自愿从事联防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在编在岗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报名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名的证明。 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特长(如:外语、汉语言文学、体育、医护、工程管理等)的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高学历者。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三个边境乡镇脱贫户。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纹身的人员。 现役军人。 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曾担任联防员或辅警被辞退的。 参加各类招聘,录用后拒不到岗的。 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