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食品安全工作。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血糖等慢性疾病和眩晕症),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有违法记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