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通讯、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热爱幼儿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精通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微信公众号编辑、互联网使用技巧,熟练使用音频视频编辑、Photoshop、PS、AI、幻灯片、动画等设计制作软件; 有较高的摄影、摄像技术水平;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