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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院艺术专业教师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4
主管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
招聘单位名称
长春大学
招聘岗位名称
特殊教育学院 艺术专业教师
招聘岗位级别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岗位经费形式
财政拨款
招聘人数
1
招聘工作学院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学院联系人:孙院长 联系电话:18043916568 报名网址:http://120.53.2.144:8804 纪检监督电话:0431-85250020
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
43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艺术学(门类)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美术学、绘画、中国画、动画、摄影、跨媒体艺术、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近五年至少发表1篇CSSCI、SSCI、A&HCI、SCI论文或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个人艺术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在艺术类CSSCI来源期刊上同一期内发表4幅及以上创作作品。
专业代码
博士研究生专业: 艺术学(门类):13。 硕士研究生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1303; 美术学:1304; 设计学:1305; 艺术:1351。 本科专业: 美术学:130401; 绘画:130402; 中国画:130406T; 动画:130310; 摄影:130404; 跨媒体艺术:130408TK; 漫画:130410T;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艺术设计学:130501; 艺术与科技:130509T; 新媒体艺术:130511T; 环境设计: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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