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应聘人员学历条件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中共党员及成团户籍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