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指派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应保证其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材料如有虚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指派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名 资格审查 综合评审 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等综合评审,确定拟聘对象。考察与公示 对拟聘对象进行政治表现、职业操守等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及权利义务。参与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起草、论证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 签署重大合同、协议,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 重大合作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重大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及处理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 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聘任单位培训授课、法治宣传等事务; 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 所属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满足聘任单位的法律业务需求; 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能指派至少一名固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 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法学专家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执业资格; 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