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服务意识强,能适应外勤工作,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录用公示结束后即可入职;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有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有环卫相关工作经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