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辅助人员储备人员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档案管理辅助人员储备人员
单位名称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年龄要求:18-35周岁(199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 有忻州市户籍者优先(包含忻州市所属14县,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忻州市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忻州市户籍的,均视为忻州市户籍); 有法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有机关单位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目前在职的报考人员,需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用工单位标准执行;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
专业不限
出生日期
199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