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技术人员(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专职技术人员)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生态公益林技术人员(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专职技术人员)
任职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秉公办事,无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热爱林业工作,群众基础好,熟悉周边山情、林情、民情; 招聘年龄:男性18-40周岁;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居)干部; 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员; 不适合从事生态护林员工作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生态公益林技术人员按照《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海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专职管护人员分级管理的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实行绩效挂钩制度,即每月发放当月工资的80%,剩余的20%待年终(或半年)考核评定称职后一次性发放。生态公益林技术人员享有五险一金,另有人身意外险和高温补贴,并配备工作必要的劳保用品。
薪资结构
实行绩效挂钩制度,即每月发放当月工资的80%,剩余的20%待年终(或半年)考核评定称职后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