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务辅警
120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20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勤务辅警
单位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招聘人数
120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公安事业,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至2008年3月之间出生);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违法调查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昆明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离职未满90天的; 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岗位职责
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福利待遇
统一发放勤务辅警服装; 单位提供食堂及集体宿舍,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险)和住房公积金;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