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2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
招聘人数
12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凡涉及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条件
出生日期
1987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82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