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热爱“三农”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年龄不超过45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身体条件; 本人自愿到农村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适应信息化办公要求;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