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与职业情怀,服从组织安排。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入面试的老师需携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