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须持有C2或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清单,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具有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禁毒宣传、社会帮教、救助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按照区、凤阳街道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