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集体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等任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 优先选聘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机构和部门工作过的人员。专职指导员年龄(截至2026年2月28日)原则上不低于35周岁,不超过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