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50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专业为眼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眼科专业。 能熟练操作眼科专用设备,如裂隙灯、眼底镜、眼压计、验光仪等,能熟练掌握学龄前儿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的使用。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病历书写、处方开具等)。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条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收取报名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