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热爱统战事业,熟悉基层宗教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经历;1988年04月30日(38岁)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为非普通类的,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均可报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履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