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科左后旗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无影响正常坐班履职的疾病。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有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工作经验者优先; 符合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正在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财政供养待遇的人员; 已在其他公益性岗位任职的人员; 全日制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间的人员; 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