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 报考书记员岗位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不适合担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机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