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项目外包员工,派往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洞头供水分公司)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食堂人员(项目外包员工,派往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洞头供水分公司)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适应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工作时间; 身体健康;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本公司现派遣到各用工单位的员工(含项目外包员工)不予报名。 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洞头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根据《洞头区个人诚信“百家信”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洞改办发〔2022〕5号)相关激励政策,若应用等级为“金信”的,同分条件下优先录用;若应用等级为“白金信”的,可给予考试总成绩加1分。符合激励条件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