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本人自愿到农村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适应信息化办公要求。 无影响选聘和任职的其他问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 本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涉黑涉恶涉“村霸”情形的,组织、实施或参加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