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诚实守信,工作踏实细致,具备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 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4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24小时值班在岗(轮岗),能说普通话和宁波话,懂得基本电脑操作; 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在校学生; 现役军人;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吸毒记录、饮酒驾驶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