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经营主体资质:基地所属单位须在本地市场/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 土地与规模要求: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种植类基地规模达到500亩以上且成方连片,养殖类基地达到相应养殖规模标准(100头牛/500只羊/10000只鸡),并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如灌溉、交通等条件。 技术能力: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能承担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试验、示范任务,且每年开展现场观摩、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户。 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