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其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职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园区或运营平台从事招商、运营等工作5年以上,其中担任副总经理、招商总监、运营总监等相关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主导过园区整体招商运营,拥有稳定入驻率、营收增长、龙头企业引进等良好业绩,曾负责引进落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软件信息、通信技术等项目;
(2)全职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工作5年以上,其中担任部门经理等相关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产业生态、企业运营及行业资源整合,曾独立负责核心业务板块,有较好的营收规模;
2.具备完善的团队搭建、人员培养、绩效考核及统筹管理能力,曾担任核心团队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