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任职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持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当在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三年内取得执业(助理)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服从卫生院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资料的,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患有限制专业岗位工作的相关疾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医院制定的管理办法,并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并积极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及转诊工作,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性病、重大疾病康复期患者的管理。向村民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承担卫生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福利待遇
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20〕123号)第五章第四十三条执行,并且按照企业职工标准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退休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