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国防事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服役满5年以上退役士兵(优秀大学生士兵不受服役期限限制); 能胜任组训施教、机关公务处理等工作; 性别不限; 年龄:18-35周岁。 中国共产党党员; 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及在部队担任过文书或从事过通讯岗位的退役军士; 取得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 有军队团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有在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军队相关媒体发表过文章及进行过宣传报道经历; 具有C1以上车辆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行为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存在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