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正高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专业要求
口腔医学类
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2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
1.具有坚实的临床基础和带领本学科赶超学科前沿的技术能力,临床业务能力在省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具有解决本学科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本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 2.需在三甲综合医院从事相关专业满3周年以上。 3.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在省专委会担任过委员或在市专委会担任过主委、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