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战勤保障人员(驾驶员)
报考地区
上海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职位介绍
从事战勤保障车辆驾驶和战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下属单位工作,实行做四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试用期内,每月固定工资约7700元,并享受每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至3000元:转正后,每年工资薪金约15.1万元(工资包含个人缴金)。
工作单位
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
上级单位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