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及任职资格
1.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适岗能力;熟悉银行金融产品,具有较强客户维护能力;身体健康。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历。
4.以经济、金融、会计、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等专业为主。
5.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
6.录用后原则上在县域工作不少于5年。
7.具有同业金融机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8.持有AFP、CFP、CPA、FRM、CFA、ACCA等资质证书者优先。
9.报考县域支行的当地人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