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为做好我市2025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市社区的现任党组织书记(新堤街道、滨湖街道、洪湖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数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报名人员的80%进行确定,招聘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编制及岗位落在所属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处于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内;
5.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含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在工作岗位一贯表现较为优秀且群众公认;
6.本次招聘以2025年3月31日为时间节点计算连续任职年限,划分就业年龄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业绩考核、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占总分的60%、业绩考核占总分的40%。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3日,到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文泉东路53号3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16-2216865。
(二)资格审核
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提交《洪湖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2份(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等材料,经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初审后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
(三)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实行最低分数线
控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包括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履历分析等。实行百分制计算,按比重折算进综合成绩。
1.民主测评(40分)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组织,民主测评表由所在街道(区)相关人员填写,主要测评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表现情况。参加测评对象为:街道(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所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民主测评表分A票和B票,A票由街道(区)班子成员填写,B票由其他参加人员填写,A票和B票各占50%分值。测评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按100、80、60、0的计分系数计分,弃权票不作基数不计分。测评得分为(A票平均分+B票平均分)×50%×40%。
2.满意度测评(30分)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组织,满意度测评表由拟招聘对象所在社区相关人员填写。主要测评社区党组书记社会公信力、工作质效、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社会公众认同度。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参评人员名单在与会时提供。参加测评对象为:社区“两委”干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居民、所属街道(区)居住在本社区内的洪湖市级以上的“两代表一委员”。测评设“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按100、80、60、0的计分系数计分,弃权票不作基数不计分。测评得分为参评对象评定等次得分总分的平均分×30%。
3.履历分析(30分)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联合核实计分,按任职年限(15分)和荣誉表彰(15分)分别计分。
(1)任职年限。按任职年限逐年累计得分,任社区党组织书记5年得5分,任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得6分,依此类推。任职年限中含涉及月份的不满6个月的不计分,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记0.5分。任职年限最高得分为15分。
(2)荣誉表彰。近5年,所在社区和个人获县处级表彰,得2分;获地市级表彰,得4分;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得6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荣誉表彰最高得15分。
履历分析考核累计计分不超过30分。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业绩考核×4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听取区、街道党工委、市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一票否决”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组综合面试、业绩考核、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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