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霍山县医共体总院下设霍山县医院、霍山县中医院、上土市三家医共体集团,管辖17家乡镇卫生院和138家村卫生室。为保障县级公立医院临床医生等专业人才供给,持续优化县级医院人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2025年度校园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度霍山县医共体总院计划校园招聘6名临床医疗类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霍山县医共体总院2025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要求: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的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①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hsxygtzy2025@163.com进行预报。材料以PDF版扫描件按照现场验证审核需提供材料的顺序放在同一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形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8:00至5月13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②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时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霍山县医共体总院2025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④属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成绩单等材料;
⑤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华佗楼
436会议室。
资格审核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装订留存。现场审核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并综合报名考生在校成绩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霍山县医共体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霍山县医院、霍山县中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原件,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宜
(一)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院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二)参加霍山县医共体总院校园招聘,在拟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放弃的,需书面陈述原因。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列入霍山县医共体总院考试限制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本公告内容由霍山县医共体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5179671(县医院)
0564-5022081(县中医院)
监督电话:0564-1955633215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64-5174996(县医院纪委)
0564-5022327(县中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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