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推深做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结合各村人事变化及实际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全镇拟招考村级后备干部21名(桐树垭村2名、旭光村1名、林桥村1名、沙河村1名、鞍山村2名、李湾村1名、佟湖村1名、英雄村1名、普济寺村1名、长春村3名、山峰村1名、庙前村1名、石马村1名、巩河村2名、李店村2名),录用人员将按“以户籍分配为主、结合人岗相宜”原则进行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有志于在农村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有改革创新精神,善经营,懂管理,具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备较熟练的电脑操作基本技能。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对于特别优秀的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证书、有驾驶技能、当阳本地户籍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或黑恶势力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阻碍镇村公益事业建设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
6.其他经镇党委认定不予报考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庙前镇政府二楼202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方式:易主任,电话:19086842804,QQ:610631319),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或通过添加QQ领取。
(三)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登记照2张及电子版;《庙前镇公开招聘后备干部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统筹相关部门审查。
四、招考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侧重于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农业农村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化知识、分析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综合成绩50%。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8日
上午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考试地点:镇一楼会议室(镇政府大院左侧)
考试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信息后方可入场。
(二)面试
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各村面试入围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同一职位末位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面试由镇党委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侧重于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9日
上午8:30—10:3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
(三)考察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环节考生。镇党委组建专班采取座谈、实地查核等形式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同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对组织考察、公示和体检环节不合格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选由镇党委综合考察后研究决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镇党委统一分配到各村任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二)村级后备干部聘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当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当组文〔2018〕22号)要求执行,具体标准由各村根据后备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工资方案,报镇审批。
(三)村级后备干部招考之后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
附件
庙前镇2025年村级后备干部招考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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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是/否) |
普通高校 | 毕业时间 | ||||
成人高校 | ||||||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址 | 籍贯 | |||||
拟报考村 | 是否接受调剂 | |||||
个 人 简 历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本人承诺: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考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任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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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党 委 审 查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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