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4人2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开展202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等17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34人。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见《2025年咸丰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025年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8家单位所需人员从全县行政编制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协理论信息中心、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县投资评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县后勤服务中心9家单位所需人员从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转正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年龄计算到2025年4月30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2025年4月30日。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者需填写《咸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11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不得缺考。因特殊事由确需放弃的,应提前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待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县内公开选调、不得推荐参加上级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加试。
1.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加试。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县委办公室文字综合岗的考生需进行加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加试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加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加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该岗位的笔试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加试成绩×0.6。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报名人员可通过“咸丰发布”微信公众号、咸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原因,导致选调职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成绩合成。不组织加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加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加试成绩×0.6]×0.5+面试成绩×0.5。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四)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咸丰发布”微信公众号、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和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报告。
(五)研究决定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批。
(六)公示和调动
1.公示。拟选调对象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在“咸丰发布”微信公众号、咸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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