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作风正派,品德优良,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身心健康,无纹身,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能及体型(BMI)达标,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履职尽责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薪酬
1、工资随岗位变化,初入职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资5000-6100元起(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动态调整;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4000-6000元;
3、工作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
4、担任副班长、班长,副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的每月发放200-2000元职务津贴;
5、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试用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待遇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休假天数与其所评定的等级相挂钩,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专职消防员每年分别享受5天、10天、15天、20天、25天的带薪休假,以及每年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
5、退役军人经考核合格后,兵龄可计入工龄工资。
6、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岗前培训期间实行培训6天休息1天的制度,培训合格后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
三、工作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在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
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87号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即日起至6月8日
联系电话:18827272645
报名要求:报名携带宜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学历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五、应聘方法和内容
应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参考人员及有关要求以最终通知为准。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等。
(一)体能测试。考核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折返跑,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心理测试。采用SCL-90量表进行筛查。
(三)面试。由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组织实施。
(四)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核。
(五)政治审查。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及近期征信报告。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