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5个岗位
随州市曾都区城区街道网格中心2025年度
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曾都区各街道网格中心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曾都区涢水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4个,曾都区东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7个,曾都区西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3个,曾都区北郊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3个,曾都区南郊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4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随州市曾都区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随州市曾都区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专项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以下简称《咨询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14)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附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填写报名信息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缴费记录等所需各类材料)。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1.报名:2025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6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2025年6月11日9:00至6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岗位调整和改报: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并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6月20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用。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报名人员应于2025年7月1日9: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等问题请咨询曾都区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722-3225618。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合卷),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五)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曾都区人社局备案,并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资格复审由曾都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随州市范围内的公办教师报考的,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公告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均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式。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七、考察、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形成拟聘人选报告报区人社局,拟聘人选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政府同意,由区人社局进行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人社部门聘用通知印发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
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曾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17529。《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咨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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