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社会化聘用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中心2025年社会化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打造办事快、服务优、标准高、作风实的政务服务队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强,富有亲和力,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俱佳;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综合管理岗专业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单位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 |
不限 |
4 |
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技术岗 |
临床医学类 |
1 |
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三、薪资待遇
综合管理岗工资待遇为5019元/月/人,专业技术岗工资待遇为5819元/月/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比正式聘用期待遇低20%。试用期及转正工资含单位应支付社保费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上午8:30—8月5日下午5:30。
(二)报名资料
1.电子版本人免冠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
2.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报考人员登录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yrczhfw.cn/“招聘信息”-“政企招聘”板块注册登录报名。若出现线上报名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人员18008678211,QQ:2759255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费用
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招聘工作,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用50元(因考生未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一概不退),报名考生在完成线上报名后识别下图二维码缴费。后续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另收取面试考试费用50元。
缴费方式:识别下图二维码缴费(收费单位为:襄阳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襄阳赋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
襄阳人才集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审,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复审,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东津新区官网、襄阳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单独通知。
五、招聘具体安排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员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笔试
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相关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员达到岗位录取数的1:3及以上即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但形成竞争关系的,可以进行面试。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70分。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具体笔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将在东津新区官网、襄阳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被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记录材料,考察结束后体检在市卫健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津新区官网、襄阳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710-335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