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2个岗位
2025年冬季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
合作办学平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正、副校长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着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的重任。
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是华中师范大学直接领导、管理的办学平台,本着传播先进教育理念、输出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原则,依托华中师范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和成熟的办学经验,已与全国多地开展合作办学。2013年至今,累计签署合作办学项目70多项,先后在湖北、北京、广东、海南、江苏、甘肃、福建、河南、云南、湖南、山东、四川、贵州、广西、新疆、重庆等16个省市开展合作办学。
截至目前,在办合办学校四十余所。经十余年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以前瞻的教育理念为引领,高效的办学举措为支撑,鲜明的教育特色为标识,融整的教育创新为动力,优质的办学质量为核心,深度助推合作区域教育改革提质增效,持续培育了一批批优秀学子。这不仅显著扩大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品牌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更赢得了政府、社会、师生及家长的广泛认可和良好口碑,成为彰显华师教育实力的一张靓丽名片。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合作办学平台学校正、副校长,欢迎热爱教育事业、有情怀、有理想的校长加入我们。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与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肩负并忠实履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
2.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心系学生成长,自觉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厚植爱校情怀,严守廉洁从业纪律,群众威信高,始终以推动学校发展为使命,主动担当、积极尽责;
3.政策把握精准。能深度理解、准确领悟并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终身学习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能主动适配时代教育发展需求,充分认同华中师范大学的育人理念,实现理念认知与实践行动同频共振;
4.领导能力突出。善于以科学方法统筹管理、以法治思维规范办事、以高效举措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重视与属地政府的协同联动,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衔接、落地见效;
5.业务能力精湛。具备深厚专业素养与过硬实践功底,在学术领域深耕细研,成果显著,在育人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精准赋能教师团队成长提升,在业界赢得广泛认可与高度赞誉;
6.身体状态良好。身体素质佳,心理健康稳定,拥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与使命感,工作中秉持求真务实作风,注重团结协作,能以积极饱满的状态投入各项任务。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工作经历:具有8年以上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应聘校长岗位要求有3年及以上校长管理工作经历,应聘副校长要求有3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注: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
请应聘者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二、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第一轮聘期至少3年(首任含试用期),从签订协议起开始计算。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受聘校长、副校长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由平台根据派出地点实际情况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学段(小学、中学)+应聘职务(校长、副校长)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24:00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平台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平台将电话通知,届时可通过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华大教育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后续报到及考核安排。
(三)报到及考核
1.考核时间为两天,一般安排在周末,应聘者需要提前一天到现场报到、资格复审;
2.报到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招聘期间,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谢绝个人来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61937;137970962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zhangyanlong@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官网:https://hzc.ccnu.edu.cn/
华大教育集团官网:http://edugroup.ccn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培训大楼7楼
邮政编码: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