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0个岗位
万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15号)
根据《万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于2025年3月在陕西师大等学校设点进行校园招聘,根据方案精神,现决定将尚未完成的岗位转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计10名。现将社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万宁中学3个岗位为A岗,其他中小学岗位为B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A岗里的任意学科或是B岗里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报考A岗的后续无需再选岗,报考B岗的后续再按照成绩高低选岗。)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需与学历对应),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者不需要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⑤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⑥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⑦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⑨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含特岗教师和万宁市2025年社招体检合格人员及校招选岗人员);
⑩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1989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29日)。报名者具有一级或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的,女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男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高不就低),(其中报考小学科学的无需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只要理学学士及以上或是工学学士及以上,具备科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除了2025届毕业生外,其余报考者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选岗、签约、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考生可及时登陆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报名
1.本次招考期间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点至2025年5月13日12点。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98
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单次招聘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为准);
①《万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处手签后、贴照片上传);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毕业证,相对应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应届毕业生证明(2025届毕业生提供);
⑦未取得相关证书承诺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附件3,手写签名按手印);
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⑨职称证书;
⑩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⑪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或全国法院(在同一页纸上,须清晰打印);
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2025年5月1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1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5月13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5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
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和平均分数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复审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①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资格复审要求对学历等资料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比例为1:3。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选岗、签订协议书及报到
中小学教师B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报考中小学A岗教师的,无需选岗),并与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入围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岗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七)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的情况。
(八)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工作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公示期间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核准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录人员后,无故放弃录取者,五年内不允许报考我市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和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2229120、0898-3660904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389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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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万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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