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根据《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工作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5〕10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范围
计划选聘7名行风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代表、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及社区工作者等群体中择优聘任。
二、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正义感。
(二)热心公益监督,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善于联系群众,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解力和分析能力。
(三)关心和支持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言献策,愿意为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五)熟悉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或具有监督经验者优先。
三、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职责
(一)对不动产登记行业作风建设、便民服务和窗口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关注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各类作风效能问题,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
(二)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定期或及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抓好落实。
(三)积极参加讨论研究和宣传与不动产登记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关注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评价,如实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方式主要采取“公开招募+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报名。本次招聘分为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并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凡符合条件并自愿义务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00。
1.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8493059@qq.com。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株洲市民中心A2区不动产专区综合科现场报名,联系人:李瑛,电话:0731-28685696。
(二)审核。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报名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执业水平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确定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人选并公示。
(三)聘请。确定的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见面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聘用期限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期满未续聘或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其资格自行终止。
欢迎关心和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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