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2个岗位
各学院: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6/info94778.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10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计划与政策局流动编制业务主管5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命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5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组织拟订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等;
4.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医学、生命科学或信息科学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研究背景。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还应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基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五)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基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放,聘用期间在基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基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基金委条件有限,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上述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校人事处对于借调的相关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和借调经费支付渠道说明可参考:借调支边-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五、报名方式:
请通过基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表》(网址:http://hr.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点击“保存草稿”,并点击“打印申请表”(勿点击“提交申请”)。打印后本人签字,学院汇总本学院申报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表》,于2025年4月30日16:00前提交至科研院,科研院统一办理用印后返回至申请人(原件请自行保存),申请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招聘系统,并点击“提交申请”。进入面试答辩的申请人,在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并提交申请表原件。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聘任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恕不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2025年5月8日16:30(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
咨询电话:010-62326984(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电子邮箱:zhaopin@nsfc.gov.cn
选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vx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