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和火灾调查专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本次招录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招聘技术服务工作人员2人、火灾调查专干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技术服务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株洲市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6、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至9月30日);具有五年以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或者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电气、化工等技术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火灾调查专干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株洲市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材料学、化学、电气、建筑及其相关专业
6、年龄30周岁以下;
7、需考取国家认可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证、化学工程师证、无人机以及建筑类执业资格证。
四、不得招聘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五、报名须知
时间暂定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到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407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519号)填写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关注“株洲消防”微信公众号,可下载相关报名表格资料。
六、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征信报告(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日期一周内)和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15天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七、报名咨询
电话:0731-28492893,或通过加株洲消防招聘QQ群:342685208
八、相关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收入为8100元左右(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
(二)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定期增资。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基础工资;
(三)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四)录用单位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录用人员统一由单位免费提供饮食。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工作满一年)等假期。
(六)入职满1年以上的,入工会队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七)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八)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文员使用工作证,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浏览门票优惠政策;
九、面试和体能测试内容
(一)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行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内容分为报考人的自身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十、体技能测试内容
800M、跳绳、仰卧起坐,及相对应岗位能力考核;
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电话通知、QQ群或者短信通知。
十一、体检
(一)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25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费采取自愿原则,由个人先行垫付约450元,由考生交给医院,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复查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已入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或QQ群通知;
(四)体检地点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当地医院参加体检。
十二、培训入职
岗位入职培训前,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培训协议书》;首次聘期5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培训期间非家庭重大变故不予请假。
十三、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通过关注株洲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株洲消防抖音号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三年内的招聘资格;对2020年9月1日后本支队离职的,取消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资格;
(四)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打招呼”“提篮子”等特殊情况。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731-28492893。
特别提示:本公告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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